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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IP地址管理办法
04/14     (点击: )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校园网所属 IP 地址的管理和分配,保障网络的运行和发展,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IP 地址是学校的重要信息资源,获得 IP 地址,是信息终端接入校园网的基本条件。校园网使用者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地址管理

第3条 校园网IP地址由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网络管理科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

第4条 校园网IP地址的分配采用动态获取+固定IP地址的分配方式。

第5条 部门(单位)对已获得的 IP 地址进行分配时,由各部门(单位)详细的分配记录,包括每个IP的使用地点、使用人姓名、对应的设备网卡物理地址等信息。

第三章 相关责任

第6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其要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7条 校园网用户不得盗用IP地址,各部门(单位、个人)不得挪用、转让校园网所拥有的 IP 地址。

第8条 对产生异常情况(如:产生异常流量的 IP 地址、被盗用的 IP 地址、计算机受到病毒影响等)的 IP 地址进行绑定、更换、封锁、关闭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将根据需要停止相应部门的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

第9条 因违反本管理办法而被停止网络使用权的IP地址,在完成整改并经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审核后方可重新开通使用。

第四章 IP地址的申请

第10条 部门(单位)需要申请IP地址,请提前一周与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联系,并认真填写《IP地址申请表》,经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调查核实后,由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网络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IP地址的分配。

第11条 单位由于计算机设备数量增加造成IP地址不足,需要新增IP地址,请认真填写《IP地址申请表》,并详细说明原有IP地址使用情况(要具体落实到:部门、房间号、责任人、IP地址),以及新增IP地址的使用地点和设备、人员情况,经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调查核实后,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第四章 附则

第12条 本办法由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负责解释并实施。

第13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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